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2025年11月28日 

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为贯彻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制度,保障学生的切身权益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拟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,组织考核、录取、咨询等工作,其组织构成如下:

组长:周光雄

副组长 :翁开源、都述虎

成员:贺莲、王怡平、饶进军、马嘉镁、刘翠红、邹俊彦、周英、梁家甜、朴宪、关向东、李卫东、范海明

秘书:蒋雨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符合下列情形的学生,可提出转专业申请:

1.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;

2.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:

(1)原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.0;

(2)学业无挂科且无违纪作弊等不良诚信记录;

(3)各专业具体要求:

① 转入药学、中药学、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专业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化学,无色盲症状;

② 转入康复治疗专业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生物和物理(或化学和物理);

③ 转入护理学专业需符合以下要求:

高考选考科目须含物理、化学或生物其中至少一门;

无传染病(带入学体检报告传染病检测单);

四肢无畸形及功能障碍;

矫正视力5.0。

④ 转入护理学(国际护理全英班)需符合以下要求:

需高考选考科目须含物理、化学或生物其中至少一门;

无传染病(带入学体检报告传染病检测单);

四肢无畸形及功能障碍;

矫正视力5.0;

对于大一上学期申请者,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;大一下学期申请者,则须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。大二阶段申请转入的学生,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。

⑤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只接受健康医学院内护理学专业和护理学(国际护理全英班)转入。

(二)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转专业:

1.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六条;

2.学院设置的其他条件:

(1)在原录取专业已修读至第五学期的;

(2)曾因学术不端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。

三、 转专业人数限制

转出无人数限制,符合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五条,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情况;

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0%(以申请转入时的年级实际人数为准)。

四、选拔方式

(一)申请人数如超出限额,将按以下规则遴选:

大一上学期提出申请者,以申请者的高考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名,择优录取;

大一下学期及以后提出申请者,以申请者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排名,择优录取。

(二)除申请转入护理学(国际护理全英班)及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外,其余专业在根据高考总成绩/绩点完成初步选拔后,均须统一参加面试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具体内容与分值构成如下:

沟通能力(20分)

语言表达能力(20分)

对所申请专业的认知程度(20分)

心理健康素养(20分)

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情况(20分)

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通过。未通过面试者,不予录取。

(三)大二阶段申请转入护理学(国际护理全英班)的学生,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外,还须通过由国际护理系组织的护理专业英语考试。考试60分为通过,考试不通过者不予录取。

五、工作流程

(一)公布计划

每学年第十四周前,在学院官网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;

(二)学生申请

每学期第十四周内(当年3、9月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时间最迟不超过当学期第6周工作日),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填写《广州华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提供已修读学期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,提交材料上写清楚高中所选课程并附上高考成绩截图,向本学院申请转出;

(三)资格审核

转出学院受理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,依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审核。对于达到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情况,同意学生转出。对于未达到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情况,告

知学生原因,将材料返回学生;

(四)组织考核

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转专业管理。

1.在受理转入申请材料的过程中,对转入学生是否达到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审核。对于未达到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情况,告知学生原因,将材料返回学生。

2.对于达到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情况,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:

(1)每学期第十五周内,转入学院依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,对以第一志愿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选拔;

(2)每学期第十六周内,转入学院对于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,组织以第二志愿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选拔。选拔工作结束后,选拔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。选拔结果名单公布后,若有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放弃转入,学院不再进行补录。

(五)报送单位

第十七周周三前,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转专业材料报教务处。

六、其它规定

1.转入我院学生的学业管理按照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四章执行;

2.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,要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按规定参加原专业的各项教学活动,并参加原专业课程考核。获准转专业的学生,在下学期开学时到本学院报到,进入转入专业学习。

七、附则

1.本细则由健康医学院负责解释。

2.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
附件1健康医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

附件2广州华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

附件3广州华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书

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华商教〔2025〕329号关于办理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的通知

华商院〔2025〕206号关于印发《广州华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健康医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2025年1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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